开封府后堂的签押房,窗棂紧闭,将汴京秋夜的喧嚣与寒意隔绝在外。唯有一灯如豆,在宽大的紫檀木公案上,投下一圈昏黄而执拗的光晕,顽强地对抗着满室的幽暗。灯焰不时噼啪轻响,爆开一朵细小的灯花,光影便随之微微一颤,将伏案之人的影子在身后书架上拉扯得忽长忽短,形同鬼魅。
崔?已褪下白日里象征威仪的深绯色章服,只着一身素净的月白襕衫,长发用一根简单的木簪束起,几缕散落的发丝垂在额前,更衬得面容清癯,眼窝深处因连日劳顿而泛着淡淡的青影。然而,他那双眸子,却在灯下亮得惊人,锐利如亟待捕猎的鹰隼,不见半分倦色。
案头,公文卷宗堆积如山,高耸摇摇欲坠,墨香与陈年纸页特有的霉腐气息混杂在一起,沉甸甸地压在空气中,令人呼吸都觉滞涩。这便是开封府尹权柄的另一面——无数琐碎却关乎百万生民生计的案牍,如同无数条暗流,在这寂静的深夜,无声地汇聚于此。
他揉了揉微微发胀的太阳穴,指尖冰凉。白日里属官们或恭谨、或闪烁、或木然的神情,府衙廨署中忙碌而略显混乱的景象,如同走马灯般在脑中掠过。但那些,都只是浮于表面的波澜。真正能窥见这京畿之地肌理深处隐藏的脓疮与暗礁的,唯有这些沉默的、承载着过往事实与谎言的卷宗。他深吸一口气,首先抽出了那桩白日里便让他心生强烈疑窦的卷宗——永丰号沉船案。
褐色的牛皮纸封面已经有些磨损,上面用墨笔写着案由和年份:“庆历五年七月,汴河段漕船永丰号倾覆案”。他缓缓展开,纸页发出轻微的沙沙声,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。
卷宗内的记录,与日间在府衙门外拦轿喊冤的老叟所述大致无异:庆历五年七月中,漕船永丰号满载三千石官粮,航行至汴河下游一处较为开阔的河段时,突遇风浪,船体倾覆,船上负责押运的纲吏一名、士卒两名,以及船工舵手等共计十二人,全部落水身亡,粮船沉没,打捞艰难,损失惨重。最后的结论,由提点刑狱司勘验后断定:船体年久失修,结构老化,遇浪倾覆,属意外事故。
言辞凿凿,程序看似完备。但崔?的目光,却如同最精细的篦子,一寸寸刮过字里行间。
疑点一:含糊其辞的尸格。 卷宗末尾附有十五份遇难者的尸格单。崔?逐一细看,眉头越锁越紧。所有尸格对死因的描述都极其简略,几乎千篇一律地写着“体表无显见外伤,口鼻有泥沙,系溺水身亡”。这太不合常理!如此重大的群死事故,提刑司作作理应详细检验每一具尸身,查验是否有搏斗伤痕、致命击打、或被捆绑束缚的痕迹,以彻底排除他杀、谋杀后抛尸入水的可能。如此潦草的尸格,仿佛只是为了尽快结案而走的过场,甚至像是在刻意回避某种更深层次的查验。
疑点二:自相矛盾的“老旧”之说。 崔?的记忆力极佳,他清晰记得,永丰号并非旧船,乃是三年前由将作监督造、专司漕运的新船之一,隶属漕司管辖,正值壮年,何来“年久失修”导致倾覆之理?他立刻在堆积如山的文书中翻找,终于找到一份漕司内部抄送过来的、关于所属漕船定期检修的记录副本。在这份记录中,永丰号在半年前的一次例行评估中,结论明确写着:“船体龙骨坚固,板材无腐,水密隔舱完好,可堪重任。” 这份官方的检修记录,与提刑司“船体老旧倾覆”的结论,形成了尖锐的、无法调和的对立!那么,必有一方在说谎!
疑点三:关键物证的离奇缺失。 卷宗内附有一份简单的打捞记录,提及曾尝试打捞沉船残骸,但因水流湍急未能成功,只捞起一些散落的杂物,均已登记。然而,记录中并未提及任何能够证明船体“老旧”的实物证据,比如断裂的、显示腐朽的船板样本。仿佛“老旧”二字,只是凭空得出的结论。而此刻,就放在他手边砚台旁的,是日间老叟呈上的那枚生锈的铁楔。他再次拿起这枚冰冷的铁器,凑到灯下仔细端详。锈迹斑斑,但边缘依稀可见曾经锋利的锻打痕迹。尤其引人注意的是,在铁楔的一个较为平整的面上,锈层之下,有一道扭曲的、深深的刻痕,形状古怪,乍看像某种符文,细辨之下,竟隐约有几分类似一个变体的“青”字!这绝非漕船上常用的、用于固定船板的普通楔子该有的标记,倒更像是某种秘密的联络暗号,或是归属的印记。
疑点四:李璋的武断批驳。 崔?在卷宗附件中,找到了那份被提刑司正式行文驳回的翻案请求。呈请人是一名姓王的妇人,是永丰号上那名遇难舵工的遗孀。她在状词中泣诉,其夫在出事前数日,曾在家中忧心忡忡地提及,永丰号这趟差事“惹了不该惹的人”,神色惶恐,似有极大隐忧。然而,这份带着血泪的陈述,在提刑司的批驳文中,被轻描淡写地定为“妇道人家,惊惧过度,所言皆是无稽揣测,不足为凭”。落款处,是提刑官李璋那笔力劲瘦、却透着一股冷硬决绝的签名。李璋此人,崔?有所耳闻,乃是夏竦颇为赏识的干吏,以“断案明快”着称,只是这“明快”背后,是否藏着别的意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