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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综]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第2章 不可能的贝克街{贰}

第一章 阴阳法眼
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
很快...

;问题二:路德维希小姐平常喜欢吃什么?

路德维希……此题答案略。

问题三是一长串:路德维希小姐喜欢什么颜色?喜欢哪个作家?喜欢绿洲乐队吗?喜欢蓝眼睛金头发吗?

……

路德维希大笔一划——此题答案继续略。

问题四:我可以去路德维希小姐家拜访路德维希小姐的父母吗?

路德维希直接把纸条扔了回去,=_=b。

按照中世纪贵族的习俗,父母互相拜见后,互相看着满意了,男方就可以意思意思地追求女方了,意思意思地过场以后,就可以直接结婚了。

Orz,好心累~~~~

好在从罗马尼亚到伦敦也不过一个半小时,当飞机在希斯罗机场降落时,路德维希还不至于被隔壁的皇室话唠整得一句话都不想说。

虽然大部分情况下,她与整个世界都一句话不想说。

有什么好说的呢?不管是法国恐怖片《卢浮魅影》还是腐国搅基片《神探夏洛克》,都不过是一个剧情的世界罢了。

你看过哪个正常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,会突然跑去和电视剧里的路人甲乐呵呵地打招呼说,你吃饭了吗?

走出机场,雾都在这一刻正是阴雨蒙蒙的天气。

她抬起头,四月的阴天不寒不暖,她双手插在口袋里,伫立在机场门口,望着远处因灰色的天空而显得更为繁华的街道,牛毛一样的雨丝落在她黑色及腰的长发上,脖颈处。

她从没来过伦敦。无论是上辈子,还是这辈子,都没有来过。

上辈子,她虽然读的理科,从小学到大的却是钢琴,高考时报的也是艺术特长生。

学音乐已经很贵了,而英国人几乎不给非本土的留学生奖学金,非土豪不能来英国修音乐。

当然,她只来得及填报志愿,并没有来的及走进大学,

她的人生,她的梦想,她的爱情。

她还要和朋友们在小庭院的葡萄架下摆三两个小菜。

要在紫阳花下开一瓶陈年老酒。

还有那些中秋至时,赏菊暖酒吃螃蟹的日子。

这一切,这一切……

都终止在,下个春天来临之前。

伦敦,雾,丝袜,和孤儿。

第一次从纸上认识伦敦,是八岁的时候,看到作家狄更斯对伦敦的描写。

书是父亲买的。

小学旁,掩映在重重烟柳后的小书店,种花和做菜一样拿手的书店男主人,还有盘着简单发髻,温温婉婉整理书架的女主人。

雨天,七八点。

树枝上悬挂着老式的八角灯,灯光暖黄暖黄的。灯罩上绘着周文王祝寿,皮影戏一样印在大朵芙蓉的叶子上。

而父亲,依然是那么平平淡淡的,从柳树后的小径上走出来,拿着给她的《双城记》,还拎了一提女主人一定要送的梅子酒。

内容已经记不清楚了,但是里面一些片段却怎么都忘不掉,狄更斯在《双城记》里这样描述伦敦:

“变成了浓雾的细雨,将五十尺以外的景物都包上了模糊昏晕的外壳。有几处耸立云霄的高楼在雾气中只显现了最高的几层,巨眼似的成排的窗洞内闪闪烁烁射出惨黄的灯光,——远远地看去,就像是浮在半空中的蜃楼,没有一点威武的气概。”

是的,没有一点威武气概的伦敦。

当年书里描述的情景,穿过一个世纪,穿过几种语言,穿过几万里的土地,穿过几千万个人。

现在又穿过两个时空,来到她的面前。

……

它能来到她的面前,可是她却再也回不去了。

她沉默地站立了一会儿,没有注意到身后静静望着她的金发男人,他不远不近地和她隔了一段距离,一反飞机上的话唠男姿态,安静地没有上前来打扰她。

她挥手打了一部红色的cab,关上门对司机报了个地址:“Baker Sreet,221B.”

就在车子引擎发动的时候,一头耀眼的金发突然闯入了伦敦灰蒙蒙的雨天,斯图亚特拉开车门,灿烂地对路德维希一笑:

“哎呀好巧,我也是去贝克街!”

路德维希:“……”

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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